不是中意的房子,但住久了,成了習慣,雖然沒很滿意,卻捨不得搬走。
不是理想中的工作,但工作久了,已經習慣了,即使有些牢騷,也捨不得離職。
不是心目中的百分百女孩,但交往久了,習慣她在自己身邊了,雖然會吵架,會嫌東嫌西,卻也捨不得分手。
但若真的是超級討厭的房子、工作和另一半,我們應該很快就會離開。
所以,那些「捨不得」的真正面貌,應該是另一種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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