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的時候,有個朋友對我說,她喜歡一個人,也喜歡她們在一起時的時光,但卻漸漸變得不喜歡自己了。
「你在網誌上說過,喜歡上一個人之前,若忘了先喜歡自己,這樣的愛情,通常不會迎來美麗結局嗎?」
「嗯。」我點點頭,朋友說的,是我放在網誌上的標題,已經放了很久。
「那我和他不會有美麗結局嗎?」她問。
「妳不喜歡自己嗎?」我反問。
她搖搖頭。
「那是?」
「和他在一起後,我改變了許多,但我其實並不喜歡那些改變,我這樣的喜歡,是對的嗎?」
「嗯……我不曉得這樣是不是對的,但也不能說是錯的。」
「怎麼說?」
「你們因為喜歡而在一起後,或許做出改變的,不只有妳而已。或許他也為了妳,改變了自己,他或許也不喜歡那些改變吧?」我說。
「我們這樣真的可以嗎?會不會因為喜歡而太過勉強彼此了?」她問。
「就是因為喜歡呀,妳應該要覺得為了他而改變的自己很了不起,也要覺得為了妳而改變的他,是真心喜歡妳的,這樣的愛情,應該就能迎來美麗結局。」
「是嗎?」
「是呀。」
「真的嗎?」
「真的,妳值得喜歡自己,更值得被他喜歡。」最後,我是這樣回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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