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,我會想著,要寫些人們喜歡的,還是自己喜歡的文字。

不管是寫小說的、寫散文的、寫新詩的作者們,只要是書寫文字,都是寫給讀者們看的,希望能引起人們共鳴,認同並喜歡自己書寫的東西。

但是,又想著,假如連自己都不喜歡自己書寫的東西了,又怎麼能引起共鳴,甚至感動人心呢?

我想,每個作者,在找到屬於自己的答案之前,都會如此反覆吧?

不過,我在想,只要是有溫度的文字,不管任何時候,都能帶給人們溫暖的力量吧,一直以來,我想書寫的是有溫度的文字,想讓人看了能有種「啊,就是這樣的」或「是呀,我也是這樣的」,原本對未來沒了力氣、期盼與夢想的人們,會憶起自己其實一直生活在充滿希望的湛藍天空下,只是太久沒能勇敢作夢,所以失去了追求美好未來的勇氣,久而久之,心也漸漸變得冷了。

親愛的,不管何時,只要心是熱的,未來就是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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